□□□□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技术部分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技术部分结构由原来的五个层面: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调整为四个部分: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从面到点”提出安全要求,“物理和环境安全”主要对机房设施提出要求,“网络和通信安全”主要对网络整体提出要求,“设备和计算安全”主要对构成节点(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提出要求,“应用和数据安全”主要对业务应用和数据提出要求
(标粗内容为三级和二级的变化,标红部门为新标准主要变化)、物理和环境安全原来物理安全控制点未发生变化,要求项数由原来的项调整为项
控制点要求项数修改情况如下图:原控制点要求项数新控制点要求项数物理安全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和环境安全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雷击防火防火防水和防潮防水和防潮防静电防静电温湿度控制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力供应电磁防护电磁防护要求项的变化如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一物理安全(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通用要求一物理和环境安全(三级)物理位置的选择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物理位置的选择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顶层或地下室,否则应加强防水和防潮措施
物理访问控制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物理访问控制机房出入口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重要区域应配置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