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药物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版本号:07最新修订时间:2011-12-29生效时间:2012-01-01拟订人:郑斯彦审核人:黄红兵批准人:洪明晃Ⅰ目的:保障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安全使用、流通畅顺和正确使用
Ⅱ适用范围:我院新药临床试验的药物管理
试验用药物的接收1
1药学部设立临床试验药房,由专人保管(郑斯彦,电话87343667;张方予,电话87343412)
2申办者或CRO填写好《项目启动表》(附件1),通过机构确认并盖章后,才可按储存要求运送试验用药物至临床试验药房,由药物管理员接收
如果申办方对药物管理有特殊要求,请在运送试验用药物至临床试验药房前对药物管理员进行培训
3接收时核对项目如下:1
1试验用药物的质量检验报告;1
2试验用药物:名称、数量(以片、粒、瓶、支等为药物最小计数单位,下同)、剂型、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运输过程中的条件是否与贮存条件相符;1
3阳性对照药必须为国内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并附药品说明书;1
4药物编号:双盲药物每盒均有药物编号,接收时要检查药物药包号与送货单上的号码是否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时与该项目的临床监察员联系;凡双盲试验用药物,试验用药物与阳性对照药或安慰剂在外形(形状、色泽、质感)、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一致;接收双盲药物时如附有应急信封,要注意应急信封上的编号与该批药物的药物编号是否一致,检查信封是否密封,如有破损要及时向项目监察员联系;接收应急信封后,应交予使用该试验用药物的临床科室,并应由专人专柜保管;1
5药物包装:检查药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的标识是否清楚;1
6标签:药袋、小盒、大盒均需贴标签,内容为——试验编号、×××临床试验用药物(标明“临床试验专用”,如果有备用药物,要在外包装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