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五名失踪儿童系溺水身亡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中学生自杀事件频发2009年3月15日,18岁的陈容从自己住的学生公寓楼楼顶跳下,宣告不治身亡
2009年3月18日,17岁的石汪在离家只有几公里远的一个小旅社里,服毒自杀
2009年4月1日,湖南长沙的杨阳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年仅20岁的生命
三个如花朵一般稚嫩的年轻生命,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先后逝去,给家人和师友带来巨大悲痛……相关链接:自杀是青少年第一死因因生命教育的缺失、社会压力的加大,导致青少年自杀、自残现象不断发生
有关专家披露,在15岁到34岁的青少年死亡事件中,自杀已经成为第一死因,约占死亡总人数的26
有人认为自杀自残只是个人行为,自己有权决定放弃自己的生命和健康
你同意这个观点吗
这有什么样的后果
1、这是不珍爱自己生命健康的行为
关爱生命不仅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2、除了为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转让或抛弃,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也是对自己极度的不负责
(人具有社会性,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一个人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哀伤,带来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如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方式)1、我们应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2、除了为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转让或抛弃,轻生或自残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