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月度考核系数评定办法为了严格考核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学院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基本工效分配原则,我系2005年学院工效改革时制订了教师月度工效考核系数评定办法
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我系本科生人数大量增加,对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要加强对科研、课程建设、专业与学科建设以及教研室工作的考核力度,经研究决定对原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系月度工效考核系数评定办法如下:本分配办法以1为基本系数,在此基础上采取加分和减分的办法来核定最终的考核系数,一、加分项1、受到学院级的书面或大会表扬、表彰等奖励者:加0
1分/次;2、受到教务处、督导等处一级的书面或大会表扬、表彰等奖励者:加0
05分/次;3、为系作出特殊贡献(如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试点专业、学科建设等)视贡献大小加0
1分(此项由教研室主任推荐,系审定);4、发表科研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加0
4分,分二个月兑现,第二、三作者减半;编写教材:主编加0
4分,副主编加0
2分,参编加0
1分,分二个月兑现;出版专著加1分、分五个月兑现;省级科研课题等在完成的当月分别按排名加0
1分/项;分月兑现,院级课题减半;5、学生评教在全系平均分基础之上的,每增加2分加0
05,最多加0
2(当月至下一次评教的当月);6、教师参加教研室大项工作:每项加0
02分(此项由教研室主任推荐,系审定);7、教师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竞赛活动:参加者当月加0
05分,获奖后按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0
04分;8、教师在教研室日常教学检查中(教案、授课进度、作业批改)优秀每项该月加0
02(经系确认);教师还要参加教研室的集体考核,教研室在系里考核第一名的,每位教师该月加0
02;9、教研室主任除参加上述考核外,系对教研室工作考核第一名加0
05分;大项工作完成好,受到表扬的,每一项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