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施工合同(标段)(范本)甲方: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项目造林工程质量,依期完成造林各项任务
本项目经公开摇珠招标,由乙方承担项目的施工
现经双方协议,订立本施工合同,以明确责任权利,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实施内容及地点1、工程名称: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2、工程实施内容及地点:造林地点为江东新区镇,造林面积亩
具体详见《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第二条工程质量要求1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标准和要求等进行,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标准
造林完成当年第一次抚育后,至年月日前竣工验收时,保存率达90%以上,种植的各类苗木平均树高应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否则,不予验收付款
凡本工程中出现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返工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验收方法及付款方式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元整(¥元)
各工序单价造价以《河源江东新区2017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文本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工作量验收结算
2、造林验收方法及付款
(1)、造林验收必须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列出需验收各要项(如造林地点、完成面积等),监理单位出具核实证明(盖章),然后由甲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按规划范围,以作业小班为单位对合格的作业小班进行验收,并用地形图勾绘完成面积;不合格的作业小班必须返工,直至合格才予验收
规划范围外的不予验收
验收分工序(阶段)进行,上一道工序(阶段)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请下一道工序(阶段)验收
(2)、验收方法分四个阶段(工序):第一阶段:林地清理、备耕打穴,林地清理是否按设计要求实施,打穴规格、株行距是否按设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