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提交资料要求1陕西省地质调查院二○一三年八月二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提交资料要求为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地质环境项目资料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1〕60号)要求,现将2013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的13项资料细化要求如下:一、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是指项目竣工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县(区、市)国土资源局编写,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下达预算文件、批复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下达任务书等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项目领导小组、项目负责、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等情况
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名称、资质、级别及证书号、法人代表、该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上岗资格等情况(二)项目进展1
招标情况:详细说明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或委托情况
设计情况:详细说明设计书中的每个单项治理工程内容、工程量、预算经费及总费用情况
施工情况:施工方案、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完成的每个单项工程的工程量,治理后的覆盖面积、消除灾害及隐患点数量
设计执行情况:列表对比设计的每个单项治理工程执行、完成情况,设计变更情况,并附原项目批准单位或设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
监理情况:监理方案、监理人员及资格、进驻时间,对施工单位及人员、原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施土机械设各、工程环境的控制,以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管理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监理方法
竣工验收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对每一完成阶段进行自验情况、管理部门初验情况、终验情况
资料管理归档汇交情况:纸质、电子、影像、文件等资料分类整理归档,汇交情况
8、治理工程照片集(包括施工前、中、后现场工作照以及施工过程中每一2单项工程的照片,特别是隐蔽工程的照片等)(三)资金使用情况详细说明资金使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