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地税部门的影响浅析2013年8月1日起,国家先后将交通运输、部分现代服务、邮政、电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截至目前,我省地税部门共向国税部门移交纳税人13187户,共涉及营业税收入21亿元
随着营改增全面扩围和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势必会对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税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营改增对地税部门的影响营改增后将会对地方既得财力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会给税收征管带来难度,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地方税收失去主体税种
长期以来,营业税都是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且营业税具有稳定性、可控性等特点
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十二五”末营业税将全改为增值税,地方税收将失去主体税种,地税收入大幅下滑,地方财政收入也将大幅缩水
营改增产生的“马太效应”导致其他税费流失
一是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税,全面移交国税后随增值税附征,加之与国税部门的信息无法实时交换,只能依靠定期比对补征的方式弥补,时间滞后且增加额外工作量,漏征漏管的风险增大
二是按照规定,新办企业的所得税管辖权是随着主体税种走,全面实行营改增后,新办企业的所得税全部划归国税征管,地税部门管辖的户数将面临萎缩
三是由于缺乏营改增户的管理手段,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户、“以票控税”的个体工商户、建筑安装企业附征的所得税流失,地税部门代征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随之下降
征管模式面临重构
营改增改变了企业原有的缴纳方式,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由国税征收,其余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依然由地税部门管理,地税部门肩负的征收和管理责任并未减轻
地税部门行之有效的“以票控税”手段随营改增后失去功效,由于国地税管理自成体系,大量的基础信息不能共享,造成零散户纳税人在国税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能会无视地税部门管理,选择性避开申报地方税费环节,相关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地税收入难以保证,征管难度加大
城建税等附加税收入预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