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清查合同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清查土地清查土地清查土地清查合合合合同同同同书书书书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地点:项目地点:项目地点:委托人:委托人:委托人: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受托人:受托人:受托人资质:受托人资质:受托人资质:受托人资质: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年年年月月月月日日日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土地清查合同2委托人(以下称为甲方):受托人(以下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吉土整发〔201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土地清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土地清查范围1.1清查地点:1.2清查面积:1.3清查区域地理位置:1.4其他:第二条土地清查工作内容2.1土地权属现状调查:2.2地籍现状调查:2.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4耕地质量等级调查:2.5其他: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3.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3.2《吉林省土地整治权属管理暂行办法》3.3其他:第四条土地清查成果要求4.1土地清查报告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图(包含土地权属现状、地籍现状、土地利用现状、耕地质量等级等内容)。4.2上述成果电子文件数据光盘。4.3提交成果的具体份数为:4.4如上述成果甲方验收合格后要求变更或增加份数,甲方应按照成本价格向乙方支付所需费用。第五条土地清查经费5.1取费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版)及。5.2取费标准:土地清查经费原则上不高于项目预算中确定的费用,一般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0.5%计取。5.3土地清查经费总价款:¥(大写:人民币)5.4土地清查经费支付日期:5.5土地清查经费支付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六条甲方的义务6.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包括)。6.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土地清查工作计划书之日起_日内完成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土地清查合同36.3自接到乙方编制的土地清查报告及其他成果之日起_日内完成对清查成果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6.4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包括),并负责与项目地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调。6.5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日期、方式向乙方支付清查经费。第七条乙方的义务7.1乙方保证在工作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遵循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精神。7.2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于日内完成土地清查工作计划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按照甲方的审定意见于日内进行修改。7.3自收到甲方对土地清查计划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土地清查工作组(工作组共包括名成员,负责人为,联系方式)进场工作。7.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于年月日前完成清查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乙方应于全部成果交付五日前通知甲方准备验收。7.5根据甲方对土地清查成果的验收审定意见对清查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达到约定的标准和要求。7.6按照甲方的要求报告工作进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甲方的验收审定工作,针对清查成果向甲方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7.7清查所需的人员、设备及全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清查工作过程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给第三方或自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7.8按照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档案,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进行移交。第八条委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及保密8.1本委托服务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文件进行修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