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以及初步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教育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和热爱民族音乐及其传承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宽的教育视野,较强的艺术理解能力、表现能力、创造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文献;能运用现代技术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运用现代媒体技术从事教学的设计和实施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三、学制:四年四、授予学位:文学学士五、毕业标准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环节并取得规定学分;毕业考核合格
毕业考核包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成绩合格;完成科研实践环节,提交一篇五千字以上的毕业设计成果(包括调查报告、观察报告、教学设计及分析、文献评述、行动研究、教育叙事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成绩合格
六、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不低于1498学分)11.专业主干课程(不低于26学分)(1)必修课(22学分)教育与音乐教育类:教育学2学分;心理学2学分;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