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一、编制目的中国是一个钢铁生产大国,近10余年来钢铁工业发展迅速,粗钢产量从2000年的1
26亿吨发展到2013年的7
8亿吨,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50%
钢铁企业占地面积大,污染物排放量大、节点多,是大气污染防治管控的重点行业
目前全国各地对钢铁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度和管理水平差别较大,对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和计算,普遍存在计算方法不统一,核定标准不统一,征收强度不统一的现象,不利于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排放,降低污染
因而需要制定一套简单易行、适应当前状况的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产排污量核算方法,指导环境监察人员加强对钢铁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应收尽收,用经济手段促进钢铁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
本《方法》根据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在借鉴《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和《中国钢铁工业环境保护统计2011》等相关资料基础上,对各种产排污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不同规模和不同管理水平的钢铁企业进行调研,以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管理水平为切入点,结合不同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管理水平,核算出钢铁企业各个排污节2点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作为环境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和核定征收水泥企业排污费的参考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钢铁行业长流程(有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工序)及短流程(仅有炼钢、轧钢工序)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
钢铁联合企业中石灰窑、燃煤电站工序的排污量核算,分别参照建材行业石灰窑、电力行业燃煤电厂的核算方法
三、编制依据1.《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著,2004年);2.《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八分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烧结)》(HJ/T426-2008);4.《清洁生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