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要求我们设计教学目标要明确、具体、可行
而以往我们教学、写教案等制定目标都是生搬硬套教参中的目标,没有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教学目标的制定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很强的指向性,老师没法对学生的活动进行有效的评价
比如最近我们讲“钢铁锈蚀的条件”内容时,就把以往的目标“通过实验探究钢铁锈蚀的条件,发展科学探究的能力”改为“通过实验探究钢铁锈蚀的条件,进一步体会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初步学习猜想与假设、对照的实验设计等方法”,这样的目标就更加具体,教学中就会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活动,所以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如果只记住了最后的结论而没有参与过程,体会得出结论的方法时,老师就会明确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指导他们如何进行真正的学习
所以教学目标有很强的指向性,评价和教学才有据可依
但现实的课堂有太多的常识背离
有些教师在备课或上课时总把学生设想为“天才”,总以为“我教过了,学生一定学过了,学过了一定考得出来了”,因此总是关注自己“是不是教过了,是不是讲过了,有没有讲完,有没有讲漏”,而很少关注“学生真的听懂了我所说的内容了吗
真的学会了我所教的东西了吗”
这种常识背离反映出来的一个专业问题,就是教师缺乏“教-学-评一致性”的思考
那么,“教-学-评一致性”的意义何在
其含义是什么呢
真正的教育永远伴随着灵动的生命、不确定的情境、复杂的关系等因素,因此,普适的或应然的豪言壮语只是在确立理念、指引方向、革之初时的鼓动需要,一旦理念确立、方向明确、变革进入深化时期,人们就需要用科学的思维解决“如何落实”、“落实得怎样”的问题
这样的区分标志着教育思维与课程思维的分野
课程的逻辑就是从“期望学生学会什么”开始的,经历“需要什么样的素材或活动”、“如何组织这些素材或活动以教给特定的学生”,最后确定“学生真的学会了吗”,这就是课程的四个经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