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王爱华一、汉语拼音的作用汉语拼音教学在中小学语文教育中的作用应该是两个方面:第一,通过给汉字注音帮助学习汉字,即帮助解决字音问题
第二,通过拼写语音帮助学习普通话
对汉语拼音的界定是“工具”,是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
也就是说,不要赋予其太多的附加意义和价值,甚至当作语文学习的终极目的
汉语拼音不能代替汉字
汉语拼音是工具,不是目的
学生以读拼音来代替读汉字,虽然一时满足了学生阅读的需要,但是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
在语文学习中,学生应该学的是汉字,而不应该把帮助识字的工具作为主要学习对象
二、汉语拼音的定位《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对汉语拼音的定位——1963年:一年级的要求是“学会汉语拼音字母,能用来帮助识字
”1980年:没有直呼的要求,也没有借助汉语拼音阅读的要求
1986年:建议有条件的六年制小学二年级可以逐步做到直呼,在一年级则没有
1992年:“汉语拼音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帮助识字、阅读和学习普通话的有效工具
”做到直呼音节,而且在教学要求中建议一年级“学生在写话的时候,可以用音节代替没学过的汉字”
对汉语拼音的定位是最高的
1994年:一年级“学生在写话的时候,可以用音节代替没学过的汉字”,不作要求
2000年:“能利用汉语拼音识字、学习普通话
”在低、中、高三个学段都把汉语拼音单独出来,与识字写字、阅读等并列(沿袭了1992年大纲),但是回到了基本的定位
这些年来,有关汉语拼音教学的反映一直比较强烈,主要是汉语拼音难教,教学时间长,学生负担重,学起来枯燥乏味等
主要是汉语拼音教学功能的定位不当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从实际出发,尊重儿童的认知规律,调整了汉语拼音教学的要求,将汉语拼音的功能定位在帮助识字、学习普通话上,不再提帮助阅读,也不再提直呼音节
2001年《语文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