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版九年级语文第三单元罗贯中《三国演义》笔下的曹操是奸诈、残忍、任性、多疑的反面人物典型。“奸雄”陈寿《三国志》认为曹操在三国历史上“明略最优”,“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矫情任算,不念旧恶”。曹操御军三十余年,但手不释卷,登高必赋,长于诗文、草书、围棋。生活节俭,不好华服。与人议论,谈笑风生。“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望施,分毫不与”。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流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曹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英雄”作者简介邓拓,笔名马南邨,当代历史学家、杂文家。曾任《晋察冀日报》社社长、晋察冀新华分社社长等。解放后曾任《人民日报》社社长、总编辑等。邓拓毕生笔耕不辍,热情讴歌中国人民革命事业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对“左”倾机会主义思潮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坚决的斗争。在广大群众的心目中,邓拓的名字是与《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连在一起的。•读准字音马南邨篡位燕薊自刎诬害校订祠堂•理解词义(1)死心塌地:(2)中兴:(3)造次:(4)殊不知:(5)无稽:毫无根据。稽,查考。竟不知道。由衰微而复兴(多指国家)。形容主意已定,决不改变。匆忙,仓促。整体感知课文,复述《吴汉杀妻》的故事情节作者用一个问句做题目,是为了造成悬念,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而且它本身就是答案,读者一目了然。课题释疑思考探究作者要否定“吴汉杀妻”的历史真实性,提出哪些论据?你认为作者的论据能说服你吗?哪些论据说服力最强?《后汉书·吴汉传》的记载:“吴汉字子颜,南阳宛人也。家贫,给事县为亭长。王莽末,以宾客犯法,乃亡命至渔阳。资用乏,以贩马自业。往来燕蓟间,所至皆交结豪杰。”jĭ供职因为就匮乏靠、凭借从吴汉的出身证明吴汉未尝杀妻。论据一《后汉书·吴汉传》“汉尝出征,妻子在后买田业。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责怪、埋怨哥哥吴汉家庭关系或夫妻关系很正常,看不出有“杀妻”之类的变故。之论据二汉代刘珍的《东观记》:“汉但修里宅,不起第。夫人先死,薄葬小坟,不作祠堂也。”只大宅子吴汉夫人的名位正常,没有引起“杀妻”之类变故的可能。论据三《后汉书》所载,吴汉“为人质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辞自达”。匆忙、仓促从吴汉的为人来看,“杀妻”不可能。如有,史书定要大书特书,决不至于一字不提。论据四课文用以否定“吴汉杀妻”的历史真实性的论据既有具体的史料,又有对于史料的总体把握。具体的史料有四则,第一则是关于吴汉生平的,第二则和第三则是关于吴汉家庭关系的,第四则是关于吴汉为人的。然而最主要的,具有根本意义的是对于史料的总体把握,即“在汉代的历史典籍中,完全找不到所谓`吴汉杀妻’的事实根据”。探究小结如果吴汉确曾杀妻,那么《后汉书》必有记载《后汉书》没有吴汉杀妻的记载所以,吴汉未尝杀妻探究:上述论据是如何推理出“吴汉杀妻”的结论的?本文的论据和结论可组成如下推理:“如果吴汉确曾杀过王莽的女儿而后投奔刘秀,那末,在《后汉书》上一定要大书特书,夸奖他的忠孝,决不至于一字不提。”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前提推论出个别性结论的方法,先假说,后求证,这是从一般到个别,推论和判断个别事例的认识方法。演绎论证例:大前提:“凡金属都可以导电”、小前提:“铁是金属”,结论:“所以铁能导电”。归纳总结演绎论证在逻辑学中称为三段论式。运用演绎论证最要紧的是作为论据的一般原理(即大前提)必须正确。例如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在评价张思德的死时这样写道: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阶级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上例就是典型的演绎论证。“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是大前提(一般事理);“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是小前提(个别事物);张思德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是结论。演绎推理在几种推理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