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制度1、选址布局审查制度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和布局应事先经卫生部门现场审核,不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周围人群、环境产生危害
二、选址不得建于居民楼内
三、远离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车间外设置水冲式厕所
四、车间周边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孳生地
五、生产车间(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六、生产工艺流程按照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进行设置
七、更衣室有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
八、包装车间应当密闭,瓷砖到顶,安装充足的空气消毒设施
2、生产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一、使用市政公共管网供水时,每年应将本企业用水向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送检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将水质检验报告报送管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二、使用自建设施供水时,应执行下列卫生管理制度:(一)搞好水源卫生防护,井周30米内不得有猪圈、坑式厕所等污染源
(二)井周2米,深1米内应用三合土夯实,水泥硬化地面;砌10厘米高的井沿,防渗漏;井口加盖落锁井房安防盗门
(三)坚持水质常年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四)每年对水质检验不少于两次,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内进行,将检验报告及时报送辖区内的卫生行政部门
(五)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餐具收集与配送登记制度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建立餐具收集、配送台账,内容包括进、出厂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配送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告知餐饮单位集中消毒餐具使用后应摆放至指定区域,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回收
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回收餐具后,应当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卫生安全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吸毒后的餐饮具时,应当附送产品检验报告
4、信息报告制度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在获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获得年审后一周内向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