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12月21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2〕489号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该《制度》分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13章77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基本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第八章资产管理第九章负债管理第十章财务清算第十二章财务监督第十三章附则附件展开基本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第八章资产管理第九章负债管理第十章财务清算第十二章财务监督第十三章附则附件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4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2012年12月21日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