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家校合作能力学校是教育学生的主要场所,家庭同样是教育学生不可忽视的另一重要场所
“教师最重要的任务是教会家长怎样教育孩子”,因此,教师的家校合作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想要学生更好地发展,学校教师与家长的紧密配合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把两股教育力量汇成合力,才是最有效的教育
在“沟通与合作能力”领域,《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提出的第三项、第四项的要求是“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中学生发展”和“协助中学与社区建立合作与互助的良好关系”,我们将它们进一步概括为“家校合作能力”
【要点解读】一、家校合作能力的内涵家校合作能力是指教师整合了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机构——家庭和学校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能力
中学教师应能把握家庭教育中家长的思想观念、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对学校教育工作的认同度、对孩子的态度和要求等影响孩子的各种因素,及时与家长沟通和协商,保持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对话和一致,形成教育合力,争取积极的教育效果
家校合作是一种教师与家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互动互惠的双向活动
教师要积极向家长反馈信息并提供相关指导,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和教师做好教育工作
其中,学校和教师要起主导作用;家校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孩子健康和谐地发展,所以应该围绕学生这个中心对象而展开;家校合作是社会参与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家长的参与离不开社会大背景,因而家校合作必然会扩展到社区乃至社会方方面面的合作
二、家校合作的基本要求1
正确定位,形成合力要开展家校合作,教师首先要确定好自己和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各自的角色和关系
现在家长大多是学校教育的“服从者”和“旁观者”,从而阻碍了家校合作的开展,家长应该成为学校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和“合作者”,教师和家长既要充分发挥学生成长中“学校”和“家庭”两个重要领域的各自职能,又要互相协调、沟通,凭借教育合力完成对学生的教育
尊重家长,平等交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