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小学教师考核细则(试行稿)(一)、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教师考核小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校长、教导正副主任、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民主推荐教师代表2人,共7人组成
2、考核小组的职责:领导教师考核工作;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负责各检查项分数的统计工作
3、由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教师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意义:1、激励全体教师团结向上,积极进取,无私奉献,教书育人;2、为教师指明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引导教师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自尊自爱,尽职尽责,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三)、考核的方式与标准:1、参加考核人员:全体教师2、分数计算办法:其中教师自评10%,;民主评议占15%,考核小组考核占75%
考核分数=自评+民主评议分数+考核小组考核分数3、教师自评项目:教师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自评表,同时递交给考核小组进行反馈后方可生效
4、民主评议项目:主要从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评议
5、考核小组考核分根据考核细则具体执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1、与校内奖励津贴发放挂钩
2、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五)、计分标准11一、自身政治思想表现(14分)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师工作,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果
(2,1,0
5)2、自觉遵守党纪和国法
(2)出现一次违纪问题此项不得分
3、能够做到心胸宽阔,同志间不计较个人恩怨与得失
(2)如果因工作两人发生矛盾不积极提高认识,闹个人恩怨,搞不团结,扣1分,造成恶劣影响者此项不得分
4、做到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主动靠近党组织,政治热情高昂,进取心强,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5、服从组织安排,能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的大型活动(如排队放学及其他相关活动),坚持参加周一的升国旗活动动
(2,不服从学校合理安排此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