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秦皇岛市美城建筑工程有限企业(如下简称发包人)乙方:(如下简称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1、工程名称:秦皇岛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冷库基础工程(如下简称本工程)2、分包协议内容:冷库基础施工工程2.1本协议分包范围:本工程图纸所示的图纸所示的冷库基础工程劳务及辅材。2.2本协议劳务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本工程图纸所规定的冷库基础土建部分所有内容。(2)、成品保护、垃圾清理、做好工种间的配合等。3、1)工程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出口加工区2)固定综合单价(成活价):平方米,此成活价不含税金。3)计量和计价方式:4)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完活实际测量)。5)结算金额的计算:固定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毕工程量。6)施工中不发生任何零工。4、工期:140天进场时间:10月1日6、承包人与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措施支付:(1)本工程按照每月完毕的工程量80%拨付形象进度款;(2)工程所有完活并经验收到达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拨付至总造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全额拨付。7、甲方仅负责提供钢材、水泥、砂石料、混凝土、砖等重要材料,施工所用到的一切机具和辅材乙方必须自行配置,甲方不予提供,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提供。合同条款1、本协议栏杆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括施工应用所有辅助材料、加工制作、现场安装、成品保护、管理费、利润、现场协调、施工措施、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费、材料二次搬运及安装人工费用,政策性文献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协议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进场之前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材料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料汇报等,并经由甲方、监理建设方验收后方可使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接受、储存、保管,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以甲方给定的施工图和规范等内容进行施工,所有工程内容在施工前,应对照建筑构造施工图及图集规定进行查对,并精心测量,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误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图纸所示规定范围和专业规范进行合理的有组织的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给与的技术和施工规定。4、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负责对甲方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前一道工序施工安装完毕后,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等得规定,否则导致导致的损失的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的惩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入场手续,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由乙方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及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必须严格佩戴安全帽,服从施工单位安全员及项目部人员管理。6、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协议总金额的5%。7、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协议步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规定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秦皇岛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处理争议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9、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时间:年9月28日协议签订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甲方:乙方:联络电话:联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