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一、校务公开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依靠方针,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
根据武昌区教委和区教育工会《关于在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1、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行政主动配合,工会积极参与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的原则
3、坚持保护、调动教职工和学校管理者的两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学校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落实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
4、坚持及时与定时公开,突出改革与发展的难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的原则
三、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立新副书记、校长副组长:段吉兵党委委员、副校长杨杰党委委员、纪检书记胡发国副校长王霞副校长成员:肖爱菊工会主席毛金平工会副主席方成办公室主任罗艳军政教主任方向东教导主任段启祥(总务主任)肖春光师训科主任四、校务公开的原则1、校党委:(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2、行政:(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驻,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