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星级敬老院”评比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服务功能,规范我市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根据《XX省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规范》以及娄底市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星级农村敬老院创建评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评比目标和原则通过在全市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办)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各乡镇办做好敬老院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规范院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把我市农村敬老院建成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的养老乐园,使敬老院真正成为农村基层文明的“窗口”
二、评比的主要内容(一)领导重视:主要包括乡镇对敬老院具体管理机制
(二)经费和工作人员保障:主要包括乡镇对敬老院的经费投入以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机制
(三)基础设施条件:主要包括建筑设施、人均面积、院容院貌、配套情况等
(四)规章制度建设:主要包括院务公开制度、人员职责以及卫生、护理、治安消防制度等
(五)院务管理:主要包括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娱乐保健、安全管理以及文档管理等
(六)院办经济:主要包括农副业生产等
(七)在院院民满意度测评: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院民满意度测评
三、评比范围和评比方法“星级敬老院”每年评比一次
“星级敬老院”评比分三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一星级为最低级,三星级为最高级
星级敬老院评比实行评分制,总分120分;
根据评比条件和标准,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一星级”,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100分以下的为“二星级”,得分在100分(含100分)以上的为“三星级”
凡发生以下情形的敬老院,取消当年评比资格,已经评定为星级的取消星级称号;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得参加评先
(一)因管理不善,出现严重安全事故,对供养对象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出现其他管理、护理方面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