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多学科会诊制度一、会诊对象1、一般情况下,门诊病人已经就诊3次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器官、多系统、多学科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已在我院接受治疗但疗效较差,需进一步提供治疗二、会诊申请1、首诊接诊医师认为有必要进行会诊,在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后,病人或其家属到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在就诊过程中的病人或陪同的家属认为只有专家会诊才能解决的诊疗问题,病人或其家属也可直接向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提出会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负责疑难病例会诊接待工作,收集相关资料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要求,负责确定会诊时间与会诊专家
三、会诊要求I、医务科结合医院具体情况,会诊在接受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参加会诊的专家职称要求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专家的选派,由医务科确定
3、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数量不得少于2名
接到会诊通知后,专家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
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医务科更换专家
4、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检查
四、会诊程序1、会诊由医务科主持
2、申请会诊医师报告病历与诊查经过,提出会诊目的
3、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接受专家相关检查
4、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5、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记录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发言人意见、会诊总结意见、记录人签名
6、讨论结束后,会诊组须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写意见,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病人或其家属,一份留门诊疑难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保存
7、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申请会诊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或其家属,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