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立医院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立理事会的公立医院)×××医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三章党的领导第四章举办单位第五章理事会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第二节理事第三节理事长第四节理事会会议第六章管理层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九章信息公开第十章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第十一章章程修改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2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促进公立医院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名称是
第三条本医院事业单位类别是公益类
第四条本医院住所是
第五条本医院经费来源是【选择: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
第六条本医院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注:有社会力量参与出资的医院,须载明:出资人名称、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货币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出资额、占开办资金的比例、出资时间、是否一次足额缴纳资金等】
第七条本医院的举办单位是
【注:有多个举办单位的,应按责任主次顺序依次载明
已成立医管会并作为医院举办单位的可在此处载明】第八条本医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3第九条本医院的宗旨是:
第十条本医院的业务范围是:
【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填写或按公布的业务范围清单填写】在功能定位上主要包括:(省办医院)向区域内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市办医院)向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县办医院)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