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理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代表: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地址:本合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在澄迈县“氧立方森林公馆”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项目1、名称:海南省琼中地区“氧立方森林公馆”项目
2、地址:海南省琼中市百花岭二、委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满如续约,双方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三、代理形式乙方以自身的市场营销网络,自己组织客源的形式进行“氧立方森林公馆”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如果对外销售价格有变化,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避免出现重复定房的情况,以尽可能促进楼盘的销售
2、甲方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全力支持、配合乙方完成购房者接待工作
3、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并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
4、在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尽量给予配合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海南省地方法规,应当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宣传、销售,否则由于乙方的不实宣传和承诺,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其不利后果,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负责发布甲方提供的广告信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所售房产以外的任何其它活动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客户价格折让或优惠,一经发现取消分销资格并罚没所有佣金
4、完成购房客户到达项目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组织看房团按预订时间、地点看房
5、对甲方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