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答记者问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2024年1月23日)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日前,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介绍一下“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的背景
答: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造假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不断增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树得还不牢固,个别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仍有发生
党中央此次修改《条例》,在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第一百三十九条专门就统计造假应当受到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极大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为防惩统计造假问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记者:“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有何重要意义
答: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严重违反统计法,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
“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这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加强了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自觉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了对统计造假行为惩治的纪法衔接,有利于推动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