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诚信公约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打造“诚信广东”新形象,促进全省企业共同参与诚信事业,树立广东企业良好的信誉,由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牵头,组织广东企业界共同发起“诚信公约”,共同履行公约宣言,进一步提高公约成员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度
鉴于参加诚信公约的各企业愿意精诚合作,并愿意遵守诚信公约中的各项约定,现缔结以下公约
本公约代表缔约成员的共同意愿,是具有共同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各缔约成员承诺以本公约为最高行为准则
第一条:设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诚信公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
参加缔约的企业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日常业务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委员会是联络、协调、服务的机构,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第二条:本公约的宗旨是:宣传诚信理念,树立诚信意识,共建诚信广东
第三条:本公约的目的是:(1)推动企业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行业自律,营造企业和谐的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2)协调、统一缔约成员的行动,以诚信打造和争创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品牌,树立广东企业和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整体形象
第四条:公约成员为便于监督、管理、协调与服务,凡承认并履行本公约的企业,在本公约上签字后即成为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诚信公约》会员
第五条:公约成员必须恪守以下准则:一、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加强诚信意识
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树立全员诚信意识,将诚信贯穿于企业一切经营活动中
三、开展诚信教育
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用诚信理念武装员工,倡导良好的社会诚信风尚
四、营造诚信氛围
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杜绝营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力求实现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