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及教师师德师能典型案例分析一、学生伤害案〖案例〗1:学生帮教师做事受到伤害案6月28日,学生期末考试,学校通知学生7月5日到校,学校举行散学典礼
7月2日,王教师通知本班3名成绩较好的学生到校帮助批改学生考试试卷
当天上午完成试卷的批改,学生返回家途中必经一条铁路(当时无立交),一名女生被火车撞死
分析1:我觉得王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王老师让3名学生在休息时间来校改试卷,致使未成年学生处于无人监控之下,违反了《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尽到教育、管理之职责中的“谨慎之义务”,其过错是非常明显的
〖案例〗2:为教师个人打开水被他人撞翻烫伤案某日,刘教师让已下课的学生张某为其打开水
学生张某在打回开水上楼时恰逢学生李某在学校楼道的防盗门横梁上打秋千,学生李某将暖水瓶碰碎烫伤了张某的右腿
事发之后,刘教师及校方送学生张某到医院就诊,经天津市第四医院诊断,原告右腿热烫伤3%(深Ⅱ度)
分析2:我觉得刘老师应当因烫伤造成的损失适当给予赔偿,赔偿的比例应与加害人的侵权过错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刘老师让学生张某为其打开水客观上存在疏于管理、同意未成年人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的活动的行为和不作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案例〗3:教师体罚致使学生伤害案某日,见习教师张某正在教室上课,一学生陈某欺负同桌学生,张老师当即批评学生陈某,学生陈某与张老师顶撞,张老师抬手给了学生陈某两个耳光
学生陈某回家后向家长诉说头疼耳鸣,家长把孩子带到学校,学生陈某左边脸颊有明显的手掌印
后经医院诊断为耳膜穿孔
分析3:我觉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