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及赔偿制度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降低损耗,提高教育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产内容(一)固定资产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年级、教研组、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寝室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教学机房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1、各类办公用品、教具、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
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填写购置申请,并报分管领导审核,经校领导会同意,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
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1)购入、调入的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账面原价、调拨价等记账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等全部成本记账
3、办公用品的领用由各办公室负责教师(或备课组长)到财务室领用
(三)财产的年核及移交制度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