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建集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聊建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全面推广应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包括协同办公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综合项目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加强本系统应用过程当中的运维管理,保证持续稳定健康的运行;保证系统内各类信息资源的安全与完整,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方责任、严格规定在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的各个环节的相应岗位标准和规则,避免非法舞弊行为和集团企业秘密泄露等的发生,避免系统内数据由于误操作而被破坏或丢失,保证发生故障后能及时恢复,出现错误后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保证输出信息正确、真实,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企业综合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所属各单位,均需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各自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内与本信息系统运行相关的所有岗位的人员:包括各个岗位的管理人员、操作员,系统管理员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四条集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集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实行集团本部、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和项目部三层逐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构成信息系统运维支撑体系
第五条集团本部是信息系统应用运行维护的核心,分别设置“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和“各业务模块运维组”,负责日常应用运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技术运维和开发使用等工作;第六条集团所属二级公司是信息系统应用运维的监督管理层,要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来管理日常维护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机构中不仅要有系统技术人员,还要有业务骨干,相互配合,各尽其职,使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条项目部是信息系统的操作层,负责项目部运行管理的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项目部各相关业务部门的系统运行质量
第八条各模块组要建立本模块内部操作规则,在使用过程中相互配合,责任问题不推诿,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工作关系,充分发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