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废排放管理及治理措施总厂的“三废”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在采取综合利用、二级处理、层层把关、减少排放的措施的同时,注重“三废”治理和环保科研相结合,运用科研成果,提高“三废”治理效果,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一节"三废"排放管理一、废水排放管理一期工程投产前,对废水中的化学耗氧量、悬浮物等17种污染物的排出,制定了严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979年1月始,试行污水处理厂与生产厂签订污水处理经济合同
各厂按规定的排放浓度,每排放1吨污水向污水处理厂交纳处理费0
超标排放按其排放的污水量、浓度罚收超标处理费
1979年2~5月,涤纶、维纶、腈纶、化二等生产厂超标排放各种高浓度污水达50天,致使污水处理厂出水超出国家排放指标达42天
是年,处理污水1595万吨,收费313
6万元,其中罚款87
污水厂的污水处理化学耗氧量去除率为80
8%,合格率79
每吨污水处理费用0
1982年5月,制订《总厂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翌年二季度起按照包、保、核责任制对各分厂环保工作实行考核
是年,污水厂污水处理化学耗氧量去除率上升到96
3%,合格率上升为99
7%,每吨污水处理成本为0
12元,创历史最好成绩
1986年10月起,实行目标管理和排污总量控制
总厂根据中国石化总公司年初下达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按季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单位再分解落实到各车间、班组,每季与奖金挂钩考核一次
金山县对总厂排放的氨氮、耗氧量、油、硫化物、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实行征收超标排污费
1987年起,万元产值排污量开始下降
是年,化学耗氧量28
91千克/万元,比计划下降17
4%;生化需氧量1
4千克/万元,比计划下降30%;油0
45千克/万元,比计划下降55%
1989年7月,实行优质低价,劣质高价收取排污费的新办法
同年,总厂与金山县联合组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