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上海大学文科论文奖励方案》(修订版)第一条奖励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研人员的精品意识、创新意识,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质量,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根据我校文科科研发展的现状,特此修订上海大学文科论文奖励方案
第二条奖励对象凡以上海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含特聘及返聘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奖励范围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以及我校指定的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具体奖励范围与标准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四条奖励条件予以奖励的学术论文的字数须在5000字以上,全文转载类论文须4000字以上,五大报纸的学术论文须发表于“理论版”且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并有“上海大学”标注
第五条奖励程序1、文科论文奖励具体由文科处组织实施,各院系负责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2、符合奖励条件者,将可资证明的有关材料,如期刊封面页、版权页、论文的目录页和首页等一并交给所在院、系、所科研秘书
3、各院系整理审核本单位的有关申报材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登入由文科处发放的论文奖励统计表,并由主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文科处
4、文科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汇总表,负责核实有关材料,并根据奖励标准进行审核、汇总,同时将论文奖励汇总清单在文科处网页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当年的奖励名单及额度行文报主管校长审批,予以奖励
第六条其他1、奖励就高不就低,每篇论文只奖励一次
涉及跨年转载的论文,根据实情予以补差
2、若有弄虚作假者,经文科处调查核实后,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并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七条本奖励方案(修订)由文科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奖励方案(修订)自2011年起执行
上海大学文科处2011年5月修订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