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精选某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提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参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是指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本地产原粮(稻谷)、成品粮(大米)、食用油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粮权属县人民政府
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
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和品种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县进展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县级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管理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格责任,确保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第五条县进展改革局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县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粮食出入库质量由县质量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出入库粮食质量由相关法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才能进行出入库认定
第八条农发行长顺县支行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县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县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第九条承储企业具体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
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和轮换;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定期统计、分析县级储备粮储存管理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人民政府、县进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及农发行长顺县支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储存管理第十条县级储备粮由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承储
承储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一定仓容量规模的仓库,仓库质量性能、储存条件良好,符合国家《粮油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