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推进“两票制”药品采购模式面临的问题及建议2017年1月9日,经国务院医改办正式公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明确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实施意见指出,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流通企业购进药品,应主动向生产企业索要发票
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帐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明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证据,以便互相印证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子发票,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两票制”
我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自2018年1月1日正式执行该政策,“两票制”的实施后,不仅重新整塑了医药配送机构采购渠道,也对医疗机构改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通过药品零加成,两票制实行,医保控费,价格改革,分级诊疗等一系列措施,使得医疗机构处于了改革过程中
现将这段时间我院实施“两票制”后出现的问题及建议汇总如下
首先,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被动使用高价药品
“两票制”的实施初衷是挤压中间流通环节的水分,必然对中小生产和经营企业造成压力,一些中小医药流通企业将会因为业务减少而倒闭或是被上游医药企业、配送公司收购,药品流通行业将再次迎来行业整合,同时杜绝了以低价代理方式销售
而作为生产企业会选择将药品的销售业务进行外包,而销售推广费用转嫁到了生产企业,造成生产企业的成本提高,使得低价药品的生产企业弃标,而同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则以接近中标价的出厂价格高开来冲减生产成本,并实现了药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