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长制》教育教案八(4)张贞富“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
“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
一、起源介绍“河长制”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
它是在太湖蓝藻暴发后,无锡市委、市政府自加压力的举措,所针对的是无锡市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现象
2007年8月23日,无锡市委办公室和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无锡市河(湖、库、荡、氿)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
在下达的这份文件中明确指出:将河流断面水质的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这份文件的出台,被认为是无锡推行“河长制”的起源
自此,无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了64条河流的“河长”,真正把各项治污措施落实到位
2008年,江苏省政府决定在太湖流域借鉴和推广无锡首创的“河长制”
之后,江苏全省15条主要入湖河流已全面实行“双河长制”
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双河长”分工合作,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的重任,一些地方还设立了市、县、镇、村的四级“河长”管理体系,这些自上而下、大大小小的“河长”实现了对区域内河流的“无缝覆盖”,强化了对入湖河道水质达标的责任
淮河流域、滇池流域的一些省市也纷纷设立“河长”,由这些地方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承包一条河,担任“河长”,负责督办截污治污
二、探索创新把河流水质达标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河长”不是目前行政序列中的官职,有人只是把它视作握有实权者挂的一个“虚衔”,因而“河长制”能否收到实效,2关键要看是否有人因任上不力而被问责
无锡市委、市政府于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