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第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
(4)没有及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5)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6)地表水系穿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7)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
(8)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9)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
(11)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
(12)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
(13)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
(14)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5)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6)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及参数劣于设计值
(17)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
(18)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
(19)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
(20)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1)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
(22)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23)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