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协议的范本借款方:身份证号码:贷款方:法定代表人: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共【】个月,自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按借款协议期限确定年息为【】‰,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第三条、还款期限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第四条、争议处理措施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五条、其他1、本协议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所有清偿后自动失效。2、本协议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方:贷款方:年月日年月日企业向股东借款的税务风险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协议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协议。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措施》(国税发[XX]84号)第三十六条(如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获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关联方:首先,《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重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亲密的家庭组员”。同步,准则还将“重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深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种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另首先,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关联方之间互相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括自然人。3、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合适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当地区的实际状况详细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过此程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告知》(国税函[XX]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告知如下: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如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原则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告知》(财税[XX]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状况同步符合如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协议。”这是在目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种扶持政策。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原则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原则,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XX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XX]121号《有关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原则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告知》(如下简称121号文献),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