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理内控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协议管理工作,规范协议行为,防止经济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措施第二条本措施所称的协议,是指企业及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企业及职工签订的劳动协议,不合用本措施
第三条本措施所称的协议管理是指企业对签订协议的行为所进行的审查、监督、管理
包括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协议签订、履行、变更等行为
第二节协议的签订第四条签订协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是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
第六条在签订协议之前,必须认真理解对方与否具有签订协议资格、有否经营权及有关资质证书、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状况
协议的主办部门应及对方互换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影印件,并互相验证后方可办理法定代理人身份证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互换手续
第七条协议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且为原件,并尽量参照企业规定的各类协议的统一示范文本签订协议
第八条协议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条款的规定必须明确、详细,文字体现必须清晰、精确
第三节协议的审查同意第九条我司签订的协议,由主办部门草拟,并附必要的文献、资料及协议,先由有关业务部门会签后,再经企业法律事务部审查,财务人员审核,然后业务部门将审核意见及与否采纳的处理意见交总经理审定,经总经理同意签发后协议方能加盖协议专用章
第十条法律规定必须由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或立案的协议,应当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或立案
必须办理鉴证或公证手续的,应当办理鉴证或公证手续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后,各业务部门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将原稿与整件文本以及附件包括双方来往的函件等整顿齐全,及时交行政部存档
第四节协议的履行、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协议的详细经办人应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