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知识培训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上三个目标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一方面,鉴于劳资双方的地位悬殊,对劳动者的偏重保护有利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发展;另一方面,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劳动者的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从根本目的上讲,不论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还是保护劳动者,最终都是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最终价值目标
目录一、事实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事实劳动关系(一)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由于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执行过程中的一个特有现象,它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l、复杂性
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面广、人数众多;2、特殊性
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3、合法性
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4、隐匿性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劳动争议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关,劳动者的劳动(劳务)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无效那样以双方返还、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来处理,否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因此,只能适用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来处理当前大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
我们认为,要准确界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既要把握其实质,又要有高度的涵盖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从属性劳动、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的劳动力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