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指导”与“主体”的分寸,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我国教育界广泛流传着“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试图调和“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的对抗,但没有真正解决问题.直到克林伯格提出教学“三段论”后,才有了作为调和“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的媒介:教学是教师的指导过程,这就是教师的指导作用原理;学生必须处于能动的,愈益自觉的学习主体地位,这就是学生自主性原理;教师的指导作用与学生的自主活动是一种教学现象的两个侧面,它们可以作为教学现象的矛盾关系加以分析和把握,这是教学论的基本性质.在这个三段论中,存在有价值的教学论问题,即何谓教师的指导作用
何谓学生的自主性
但根本的问题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它们的关系是日常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在处理这一难点上,北京宏志中学的王芝平老师给我们做了一次成功的示范.我们知道,教学的认识活动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学生主体的活动和主体自身的发展都是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的.但教却是为学而存在的,教师的指导作用必须有一个落脚点,这个落脚点只能是学.从指导方面讲,首先,教师的指导过程必须根植于学生的学习活动中,把学生作为沟通和活动的主体,通过同学们的沟通和活动展开指导.课例中,王老师对学生的指导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整堂课,王老师的导语很少,但都是在与学生的沟通和活动中进行的,导得恰到好处.其次,教师指导作用的发挥是以学生主体性发展作为基础和前提的.教师是教育方针的执行者,闻道在先,学生还处于不成熟的生长时期,他们的发展都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发展.如果教师的指导运用不当,指导就会变为主宰,那就会阻碍甚至泯灭学生主体性的发挥.课例中王老师不是以权威的姿态主宰学生,而是让学生成为学习的行动者.通过一句句表达含蓄,留有余地的话语如:“你是如何得到这个结论的
”,“那么,能说明你的上述猜想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吗
”等,给足让学生说话的机会和时间,让学生充分暴露他们的思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