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伴我们成长五年级六班教育目标:1
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2
预防青少年犯罪,3
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1、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1
案例一: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
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
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3
出所知的违法行为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预防青少年犯罪1
案例二、三、四案例二: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
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
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
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
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
从此,他经常拨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