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放款中心操作规程中国民生银行放款中心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授信操作和授信档案治理过程中的风险,对授信操作程序和授信档案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治理,依照《中国民生银行放款中心治理方法》(试行)以及其他授信业务有关治理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说的授信业务包括综合授信、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承兑等对公授信业务第二章放款中心操作流程第三条放款审核的差不多操作程序分为授信资料的报送、授信资料的受理和审核、授信资料要素审核、合同的签订和审核、验印、通知放款、综合业务系统的信息录入、授信资料归档及权益凭证的治理、信贷台账和信贷登记系统登录等环节。第四条放款中心办理业务的差不多流程如下图:1、审核放款资料的齐全性;2、审核放款资料的有效性;J审核放款条件落实情形‘放款中心审核岗进行放款审参与签订授信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等以及办放款中心落实7抵/质押手续;各类合同丿合同签订、抵/、审核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及有效性;放款中心法律符合要求2、抵/质押等业务的操作和审核放款资料的规范性:如有权人签字是否规范,第三章授信资料的报送第五条报送的授信资料必须满足有关授信业务治理制度要求,客户经理要确保授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第六条按授权权限经各级有权人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资料和《中国民生银行授信发放审查表(》连同《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资料移交清单》)由授信审批部门移交放款中心审核。第七条经办行要按各项授信业务的操作细则,补充、完善授信资料,将补充、完善的授信资料送放款中心签收、审核。第八条授信审批通过后,经办行要依照授信终审意见的要求,具体落实授信条件,并依照授信条件落实情形填写《中国民生银行授信项目终审条件落实确认书》(见附件1)。第九条放款中心收到授信资料时,需在《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资料移交清单》(附件2)签收。第四章授信资料的审核第十条放款中心要按照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授信审批意见及具体授信业务的资料清单,对授信业务进行审核。审核的要紧内容包括:一、授信资料的齐全性:所上报的授信资料必须齐全,符合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漏报;二、授信资料的有效性:1、审核营业执照、贷款卡等是否年检,是否有效;2、审核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托付书等是否有效,授权是否明确等;3、审核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决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的有关规定;4、其他;三、授信审批条件落实情形1、审核授信终审条件是否得到完全落实,手续是否完备,不能落实的事项是否经有权人批准。2、抵(质)押贷款的抵(质)押物是否有效,抵(质)押率是否符合审批及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抵(质)押登记手续是否完善等;3、保证金业务的保证金是否足额,是否已进入保证金账户;4、审核授信业务是否超过审批时限要求,超过审批时限要求的,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后再报放款中心审核。5、其他;四、其他资料的审核;第十一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客户经理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放款中心负责贴现资料的齐全性,合同、协议的有效性以及额度的审核等。票据中心负责票面要素及背书连续性等审查,鉴别票据的真实性,判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等。第十二条贸易融资额度的起用由放款中心负责审核资料的齐全性、授信条件的落实、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额度内开立信用证、外币保函、担保提货等表外业务由国际业务部负责审核后放款。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表内业务由国际业务部负责贸易真实性,信用证、单据以及外汇政策的审核后报放款中心审核,出具放款通知书,由分行会计部门集中放款。第十三条保理业务。保理工作室负责审核保理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规性,放款中心负责资料齐全性、有效性和法律手续的完善性以及额度的审核。第十四条放款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对授信资料审核后,应在《中国民生银行授信发放审查表》(附件10)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第十五条放款中心对所审核授信业务资料的齐全性和形式上的有效性负责。第十六条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