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方案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一、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坚持和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原则
学校坚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惩戒行为对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相应的教育惩戒
(一)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秩序的行为:1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2
扰乱或怂恿他人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坐姿不端等的;3
顶撞、挑衅、辱骂、殴打教师的;4
结帮斗殴,寻衅滋事的;挑拨、煽动同学引起争吵的;5
辱骂、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6
在校内吸烟、饮酒、赌博或变相赌博的;7
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校的;8
模仿、伪造老师签字请假私自离校的
(二)妨碍学校公共安全的行为:1
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危险物品进校的;2
私自爬越围墙的;3
损坏用电设备、消防设施的;4
未经学校许可,私自使用电器和拉接电线的;5
以爬窗户、撬锁等非正当方法进入寝室、教室和办公室等的
(三)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1
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的;2
偷窃、骗取财物,敲诈勒索他人的
(四)影响个人学习成长的行为:1
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2
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中学生守则的;3
考试作弊的;4
迟到、旷课或逃学的;5
违反住宿生纪律的;6
异性不正常交往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