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教育交流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教育交流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EDUCATIONEXCHANGEASSOCIATION,缩写为“CEA”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中国教育交流协会是中国教育系统对内、外开展教育交流的社会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根据“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依法积极开展和推动中国教育界与各国教育界进行教育交流与合作,以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友谊,努力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并以团体会员名义受其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同时接受国家民政部的社团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北里甲1号第二章业务范围-2-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开展教育国内、国际交流活动的意义,协调和组织各会员单位参加国内、国际交流活动;(二)同各国相应的教育机构和团体联系团组互访、交换专家、教师讲学、互派留学人员、交换图书资料、合作办学以及派遣教师赴海外任教或进修等有关事宜;(三)举办或联合举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四)促进各会员单位同各国学校之间的校际联系,并协助办理团体会员对外交流和合作事宜;(五)联系和实施国外民间组织的教育资助项目;(六)为各国来华访问或旅游的教育界人士提供咨询和服务;(七)汇总并及时提供教育国内、国际交流的各种信息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团体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已获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资格或具备外事接待的能力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3-(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和获取本会印发的各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