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之我见这次我有幸参加了这次校长提高班培训学习。回顾近几个月来的学习,是充实的,紧张的,惊喜的,迷惑的,老师、领导的讲座,使我的思想产生一次次震荡,洗涤,“课程改革”、“学校管理”、“以人为本”、“团队精神”、“依法治校”等等这些反映新时代教育要求的高频词,反复回响于课堂,深印在脑中。教科局领导的谆谆教诲,专家深入浅出的讲解,各位校园长的讨论,观念新,内容实,例证广,道理深,使我受益匪浅,通过对这些天来对所学习培训内容的梳理,感触最大的有以下几点:一、校长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思想。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为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21世纪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无论在学校的内部管理,还是在学校的外部保障中,法治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学校作为最基本的教育主体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学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略。作为学校的管理者----校长,确立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是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包含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学校要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二是学校应当依据法规、法律、规章规定的原则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三是学校依法维护学校、老师、学生的权利。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坚持依法治校在学校管理中的意义不言而喻:一是坚持依法治校将会使学校管理方式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二是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三是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对教师依法从教和学生遵守法纪也有积极作用;四是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对外当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寻求法律保护,捍卫法律尊严,严惩不法之徒;对内明确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方的行为,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各自的合法权益。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就要求我们增强法制意识,加强法制宣传,建立与教师、学生平等尊重,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新型关系,教师要依法执,教依法育人,不能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依法治校校长要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要坚持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二、校长要树立依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是新课程理念下现代学校教学管理的新理念。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以师生的成长发展为本。以人为本,就是尊重师生,让他们学会自我尊重;让师生学会自我发现;激励师生,使他们学会自我激励。作为校长,在学校管理中,更重要地是落实以教师为本的思想。我的体会是:首先是尊重。肯定人是人格的主体,也就是肯定人的尊严。一个人在肯定和尊重自己作为人格主体尊严的时候,必须推己及人,同时也肯定和尊重他人作为人格主体的尊严。尊重教师的人格,校长与教师在政治上和人格上是平等的,校长同教师之间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更是同事的关系、朋友的关系,尊重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强调发扬教师在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主人翁精神:尊重教师的创新精神,鼓励和支持教师的教育创新,还要尊重教师自我完善的要求,主要是完善人格的要求、完善知识能力的要求等。其次是宽容,对人要宽容。“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只有宽以待人才能够有包容,大家才有“安全感”,才能营造比较宽松的环境,才有民主的气氛,学校才有生气、有活力。这里说的“宽’是指对人不能求全责备。孔子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孔子还说:“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改不了的错误才是真正的错误,能够改正并且努力去改正的错误应当说是“好错误”,这就是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宽”的另一个含义,是指对曾经错误对待过自己的人要宽宏大量、有气度、容得下,要不计前嫌,同善待其他人一样善待他,正如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