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编号:批准:第次修改发布:一、目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1、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
2、人力资源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各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意识教育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1、公司安全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处罚
2、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处罚
3、各级、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报告相应安全部门
4、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