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服务协议委托方(如下简称“甲方”):新郎姓名:联络电话:新娘姓名:联络电话:新居地址:受托方(如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婚礼进行筹划组织一事到达本协议,详细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婚礼举行的基本状况1.1举行时间:年月日时分(以上日期是指婚礼举行日期,并且为公历时间;时间为典礼估计开始时间,根据来宾入场状况调整)。1.2婚礼典礼举行酒店:酒店厅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服务费用2.1根据甲方所选择的服务内容以及经双方洽商,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在所列服务项目前“□”内打“√”):□总体筹划□现场布置□舞台搭建□灯光舞美□婚礼司仪□摄像服务□摄影服务□化妆服务□其他服务2.2服务项目详细收费明细见附表1。第三条费用支付方式3.1婚礼服务总费用为(大写)元(¥元)。3.2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首款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3.3在婚礼结束后当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第四条双方责任与义务4.1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毕所有约定事项。4.2甲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延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规定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原则为每逾期一天则按逾期未付款项的千分之八计算。4.3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约定终止协议的状况外,双方不得任意终止本协议。4.4若甲方单方面规定终止本协议,则按如下状况区别处理:4.4.1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后次日,乙方必须要根据协议条款预定婚礼有关的供应商及服务人员,供应商及服务人员费用的定金由乙方支付。4.4.2在婚礼举行前三个月内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乙方有权不向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所有款项。4.4.3在婚礼举行前三个月外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乙方有权在扣除甲方违约金后无息返还剩余款项,违约金的比例为本协议总费用的20%。4.6婚礼举行当日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本协议约定服务(例如酒店原因或甲方个人原因),乙方无需向甲方赔偿损失。4.7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由代收费用或专业人员中的服务项目发生故障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应进行积极补救,并向甲方返还该部分一直不能履行项目的款项,并做出赔偿,赔偿金额为该问题项目款项的50%(赔偿金额须按照婚礼问题项目的最终成交的价格的比例抵扣)。若服务项目是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如灯光、音响等设备在使用途中出现故障、摄影摄像丢失拍摄素材),则乙方需要向甲方返还该部分一直不能履行项目的款项。4.8由于在婚礼现场会有多种大型设备和道具的使用,因此在婚礼现场,乙方负有提醒新人及亲友注意安全的义务。4.8.1由于甲方个人原因引起的财产和人身损害,乙方不负有赔偿责任(例如:新人或亲友横跨t台摔倒、被电线绊倒等问题)。4.8.2设备或道具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使用不妥或物品质量问题等原因,给新人及亲友带来财产和人身的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照损害状况而定。4.9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返还已经收取的所有款项外,还可以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总费用的100%。4.10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只针对协议中收费的服务项目负有责任。4.10.1对于本次婚礼庆典中,由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只负有协调的义务。4.10.2若由非甲方收费的服务项目给婚礼庆典带来影响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例如酒店音响回音、麦克音量小、酒店电源忽然关闭等)4.10.3对由于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发生意外,并导致乙方的损失,乙方有追究其赔偿的权利。4.11若本协议的附件中对违约条款及赔偿原则另有详细约定的,以重新约定为准。4.12本次婚礼庆典是由乙方根据甲方同意并且确认的婚礼筹划组织方案进行服务提供和现场执行的,鉴于各人对婚礼庆典服务的认定和理解不可防止地存在差异,婚礼举行后甲方不得因自身的主观感受或现场嘉宾对婚礼过程的主观评价与甲方期望不符而向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