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知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1、个人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境外人士:护照(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2、单位社会信用代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须附中文译本,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需经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三)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四)授权委托1、产权为个人: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若无法取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2、产权为单位: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五)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房屋信息编码卡: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承租方(乙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的房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