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承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沈冲、薛成涛、薛成丁、赵印共同出资,设立江苏文承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江苏文承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睢宁县凌城镇凌城村79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文化艺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册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名册见下表
单位:万元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认缴出资额分期缴付出资时间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沈冲3203241993120856764002036
10400货币赵印3203241994090365552002036
10200货币薛成涛3203241993111665112002036
10200货币薛成丁3203241992081665132002036
10200货币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十)修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