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通知与乡镇喜迎国庆60周年文艺演出主持词汇编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进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政发〔〕4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
乡镇和村庄规划是城乡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小城镇进展步伐,深化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的有效途径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加”的原则,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
除斗湖堤镇外,其他乡镇要在年月底以前完成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要在年12月底以前完成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时,以国道、省道沿线村和全县试点村为重点,积极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有条件的镇要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法律规范编制程序
各乡镇要严格根据法定程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前,要通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着眼长远,立足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草案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要求予以公告,并实行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第1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式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对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处理后报县政府审批;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乡镇规划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