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钉钉使用和管理,强化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可控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信息化工作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钉钉是指公司使用的,由阿里巴巴出品的智能移动办公平台,包括钉钉平台自有应用及公司开通的第三方应用
第三条钉钉为公司专门用于办公的协同办公平台,仅限于办公使用,与工作无关或违反法律、政府规定的信息不得在钉钉上发布和传递,否则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对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称各单位)以及公司全体员工有约束力
第五条各员工应认真遵守公司保密管理办法、职业道德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不得将在钉钉上获得的信息擅自透露给公司以外人员
第六条信息被成功发送至接收人账号即产生“送达效力”,等同于发送人将信息当面呈送给接收人;信息经接收人做出查看、下载等具体了解、控制信息的行为即产生“确认效力”,等同于接收人签字确认已接收并知悉所接收的信息;信息经删除、转发、撤销、填写、提交、结束等具体行为即产生“处理效力”,等同于行为人按具体信息显示的内容完成工作,并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账号第七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册的员工,以及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等,均应注册开通钉钉账号,并加入公司组织架构
第八条注册账号时应用本人经常使用的能正常收听电话、接收短信及连接到网络的电话号码
更换电话号码时,应及时变更钉钉账号绑定的电话号码,无须重新注册账号
第九条账号应当使用本人真实改名显示,不得修改为非本人真实姓名以外的其他名称或符号
第十条新进入公司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后台录入员工相应信息并向员工本人推送注册账号的信息,员工本人根据提示注册账号
第十一条员工调整工作部门或项目时,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将其调整至相应组织架构
员工在被调整工作部门或项目时,也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调整本人所在组织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