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预借及报销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科学管理与使用差旅费用,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定义1、差旅费:是指因公经批准到公司所在城市市区(公司所在城市县)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2、出差天数:指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3、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
4、差旅费报销总额:指凭单据报销部分、住地包干部分、其他补贴部分之和
(1)凭单据报销部分:指城市间交通费(车、船、机票、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会议住宿费;会务费;招待客户费用;特批的的士费、通讯费等,购买了公差人员责任险的人员不再报销各类保险费
(2)住地包干部分:指住宿费、住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之和
(3)其他补贴部分:指按天数(或小时数)计算的其他补贴,包括:在途超过12小时的补贴、乘火车未坐卧铺补贴、夜间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统舱补贴等
5、差旅费报销实行“差前控制、差后报销、全额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归己”的办法
6、出差地分为特殊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般地区、当日能返回地区(公司所在城市周边城市群)三类
7、关于出差人员在当日往返地区出差,因工作需要当日确实不能返回,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8、申请公司车辆外地出差,司机住宿费用按所在职位层级标准报销,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9、同一趟差有多个出差人员,由其中一人负责报销,分类分人粘贴单据;同一趟差需跨部门报销时,按费用分部门分别报销
10、同一趟差、同一地点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报销
11、出差途经或中转至特殊地区未发生住宿,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12、与本趟出差无关的费用另行报销
13、出差外地的